招投标公告

歙县霞坑镇石潭村山间民宿项目初步设计及前期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歙县霞坑镇石潭村山间民宿项目初步设计及前期咨询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招标大厦)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5月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N2025-10-2138

项目名称:歙县霞坑镇石潭村山间民宿项目初步设计及前期咨询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5万元

最高限价:85万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歙县霞坑镇石潭村山间民宿项目初步设计及前期咨询服务,设计范围含新建山间民宿及周边景观环境提升、原石潭小学建筑改造及周边环境提升和石潭村委会前河道区域风貌提升,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测绘、修建性规划及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含建筑、配套附属、室外道路、园林绿化等红线范围内全部内容)、本项目涉及的全部专题报告(包括但不限于环评、水保、灾评、稳评、洪评、交评、能评、安评、林地勘察评估报告编制、边坡稳定性分析评价报告、边坡支护专项设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等全部本项目涉及到的专题报告)、旅游产品策划等相关内容以及本项目施工过程及保修阶段设计相关服务等(包括专家评审、设计交底、业务指导、协调等按有关规定应由设计单位提供的一切服务),所有设计必须通过相关管理部门审核,具体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天。合同签订后15日内提交报规设计文本;报规文件通过后30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及工程概算。其他前期相关咨询工作(测绘、各专题报告、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接到建设单位通知后20天内完成。设计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配合施工图审查合格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且不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具体原因如下:非政府采购项目。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本项目公告规定方式进行质疑。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应商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③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④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在推荐成交候选人前由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将结果反馈至磋商小组。

(2)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投标人资格声明书》和《诚信履约承诺函》。

(3)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其他:

1)资质要求: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负责人要求: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4月29日9点00分至2025年5月9日15点00分

地点: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招标大厦4楼407)

方式一:供应商应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职称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均需加盖公章)至代理机构处现场报名,并领取采购文件。

方式二:供应商应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职称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均需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wangshilie@ahszbjt.wecom.work)进行报名,采购文件通过邮箱方式发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5月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歙县光影石潭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16楼会议室(安徽省黄山市歙县富丰路5号富丰新城商务服务中心

五、开启

时间:2025年5月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歙县光影石潭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16楼会议室(安徽省黄山市歙县富丰路5号富丰新城商务服务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类别:服务类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标段(包别)划分:1个包

4.项目地点:歙县城区内

5.磋商保证金:本项目免收

6.质疑最迟应当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同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磋商文件的,质疑起始时间以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本竞争性磋商公告第八项内容)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向黄山市徽城投资集团项管部(联系电话:0559-6525161)提出投诉。

7.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属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竞争性磋商公告与磋商文件表述不一致时,以磋商文件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歙县光影石潭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黄山市歙县富丰路5号富丰新城商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559-65103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方式:182267999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工

电    话:18226799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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